扫一扫
用手机做贸易
发布采购 采购管理 行业资讯
发布产品 管理产品 行业资讯 店铺管理
VIP介绍 VIP升级
购买积分 推广赚积分 免费得积分
最近搜过
热门搜索
微信公众号
2022-05-21 00:51:03 0行业新闻
劳动合同书编号: 甲方(聘用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被聘方): 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证甲方商业秘密不被泄露和非法使用,保护甲方的正当权益和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和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责任人 1、凡经甲方录用(包括试用)、聘用(请)的乙方相关人员都必须签...
2021-11-09 14:51:14 1行业新闻
项目保密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乙方因参与—公司关于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公司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公司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1、技术信...
2021-05-26 08:14:26 3行业新闻
本人兹作出以下不可撤销承诺: 由于本人在 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行政管理职务,自接受职务之日起就对公司负有保密义务。我同意除了因为我对本公司或者他的成员的明确的职责要求外,我不会直接或间接、故意或过失地以任何形式运用、散布、泄漏、演讲或发表涉及的本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 因为任何原因我结束与本公司的劳动关系,所有关于工作的文件、记录、笔记、数据、电子数据、设备、元器件以及类似的物品或秘密资...
2022-07-26 17:03:58 0行业新闻
离职保密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 经过平等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离职以后保守在甲方工作期间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及其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诺,乙方离职之后对其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经济补偿金等信息承担严格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第二条乙方承诺,乙方离职后不利用其在甲方工作期间...
2022-06-29 13:27:05 6行业新闻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鉴于乙方将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等有关事项,签订下列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允许乙方接触和知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商业、技术秘密。 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
2022-05-17 06:32:19 2行业新闻
合同编号: 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中国****集团公司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协议为中国****集团公司发布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的示范文本,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和资产经营公司各直属单位(简称所属单位)参照使用。 二、本协议甲方是用人单位,为****(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资产公司)所属单位;乙方是劳动者,为与甲方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合同中应准...
2022-06-30 05:39:47 1行业新闻
员工保密及竞业限制承诺 第一条 在入职前,本人将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公司有关的在原工作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因未主动告知而致使公司遭受索赔的,本人自愿承担公司所要求的相应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二条 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要求利用的公司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计算机软件、作品、知识性文档、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其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
2022-03-17 12:05:31 1行业新闻
【温馨提示】 该资料我们已经为您整理成电子文档 如果您觉得这份资料对您有帮助 希望获取完整的电子版内容参考学习 您可以关注+评论+转发
2021-03-31 19:04:33 4行业新闻
央广网北京2月20日消息(记者王晶)“因工资单被同事看见,遭开除”,最近这一话题引发网友热议。 一名自称在互联网企业工作的网友称,自己在发工资当日因工资单被其他同事看到,被公司以“泄露公司机密”定为“一级违规”开除。该网友称,自己并非有意让别人看到,对处罚不满,要求公司撤销违规认定并进行道歉和补偿。对此,用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劳动者在职期间违反公司规定被处罚,且已承认相关事实并签字确认,愿意...
2021-08-19 10:50:21 0行业新闻
QQ:1830498703
Email:18304987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