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用手机做贸易
发布采购 采购管理 行业资讯
发布产品 管理产品 行业资讯 店铺管理
VIP介绍 VIP升级
购买积分 推广赚积分 免费得积分
最近搜过
热门搜索
微信公众号
2021-04-11 14:06:43 5行业新闻
玩忽职守罪 【刑法条文】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证据要点】 1.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⑴犯罪嫌疑人姓名等身份信息、个人经历、职务任免情况及其承担的具体职责; ⑵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及违法违纪的认知程度,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
2021-06-08 07:01:40 2行业新闻
一、什么是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从犯罪构成上来看,玩忽职守罪由以下几个犯罪构成要件构成: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
2021-10-20 01:21:34 1行业新闻
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第1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玩忽职守罪的认定 (一)《刑法》规定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
2021-09-26 15:46:29 1行业新闻
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张三于2012年1月,在担任某镇人民政府镇长、某镇财经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某镇政府全面工作以及主管镇财政所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领导直接管理责任,从未主持开展财务活动情况分析,从未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财务清查盘点,没有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财政业务监督管理制度,使某镇财政管理漏洞频出,致使巨额财政资金被原会计李四贪污,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77,455,170,23元,给国家造成...
2022-01-09 20:39:57 2行业新闻
对于玩忽职守类犯罪案件,少数审查调查人员初次接触时不知如何下手。本文从玩忽职守类犯罪的司法认定出发,结合笔者的工作经验,就此类犯罪的认定及证据收集等问题进行梳理,以供参考。 一、犯罪主体的认定及相关证据收集。本罪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九十三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具体可以分为五类:一是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
2021-09-25 11:50:37 4行业新闻
渎职犯罪审查调查工作探析之一渎职犯罪的概念及管辖 编者按: 渎职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近年来,渎职犯罪呈现出隐蔽化、专业化、复杂化的特点,为有效查办该类犯罪,实现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做到精准发现、精准调查、精准取证、精准认定。即日起刊发渎职犯罪审查调查工作系列文章,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供借鉴。 渎职犯罪的概念及历史沿革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或者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滥...
2022-02-16 06:24:05 1行业新闻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了玩忽职守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当前实务中,存在着对玩忽职守罪认定泛化的倾向,究其原因,主要是对行为人的“职守”(即职责)和“严重不负责任”的认定不够精准。 “职责”如何界定 玩忽职守罪主要表现为不作为的过失犯,作为义务来源是职责认定的重要问题。我国刑法传统理论...
2021-08-02 18:42:04 0行业新闻
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第1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滥用职权罪的认定 (一)《刑法》规定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
2022-07-13 04:57:12 0行业新闻
走你的路吧,摔倒了不要怨别人!——高尔基《童年》 生活百无聊赖时,连悲伤也变得受欢迎了。——高尔基《童年》 忠于职守要分善恶,助纣为虐没有好下场。——高尔基《童年》 你可小心点哟,什么都想知道,那是非常危险的!——高尔基《童年》 人与人之间总是彼此戒备、提防、攻击,连孩子也不例外。——高尔基《童年》 欢乐和忧愁永远是相依相随的,它们不可分...
QQ:1830498703
Email:18304987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