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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7 06:32:19 2行业新闻
合同编号: 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中国****集团公司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协议为中国****集团公司发布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的示范文本,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和资产经营公司各直属单位(简称所属单位)参照使用。 二、本协议甲方是用人单位,为****(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资产公司)所属单位;乙方是劳动者,为与甲方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合同中应准...
2022-02-24 07:59:02 1行业新闻
ngclass="highlight-text">鲁法案例【2022】116 ngclass="highlight-text">基本案情 2020年3月1日,某设备公司(甲方)与鲁某某(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一份,约定:自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乙方从事外贸专员工作,工资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和工资支付制度确定,每月15日前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同日双方签订了《员工...
2022-02-09 01:26:56 0行业新闻
编辑/墨垚 排版/小荆 — 对于劳动者来说,竞业限制意味着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不能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相同或类似的工作,从保护用人单位发展权的角度出发的同时,应注重对劳动者就业权、生存权的保障,因此劳动合同法严格限定了竞业限制人员范围。 何为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指基于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禁止特定人员在原单位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内从事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经营与原...
2022-03-26 13:13:04 1行业新闻
求职就业路漫漫 我们可能会碰到各种问题 比如不签合同、竞业限制补偿金被拖欠…… 而如果真的发生竞业限制纠纷后 劳动者又该如何维护权益呢? 这不“五一劳动节”刚刚结束,天法小新就特地选取了一个竞业限制的案例,为您支招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3年5月,杨林(化名)入职优车汽车公司(以下简称优车公司),担任关键客户经理。 2017年上半年,优车公司将已盖公司公章的《竞业限制协议》交给杨林签字,...
2022-02-25 21:17:18 4行业新闻
安徽某科技公司一名员工李华(化名)在入职后,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后因个人原因离职,但公司发现其在为竞争对手公司工作,认为李华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侵犯公司的合法权益,遂将李华告上法庭。日前,合肥市中院驳回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即李华应支付安徽某科技公司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30万元。 离职后为竞争对手公司工作,原公司起诉前员工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2005年3月,李...
2022-05-29 16:27:57 2行业新闻
今天我们来聊下竞业限制的事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2022-01-17 00:31:12 2行业新闻
基本案情 被告王某于2016年3月1日入职原告某公司处任总经理职务,为原告的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3月1日双方签订了自2016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1日的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被告从事总经理工作。2016年4月19日,原、被告签订《员工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以下简称竞业协议),主要约定:被告离职或被辞退后贰年内不得直接或通过他人或其他机构在其他与原告业务具有竞争关系或其所关联的企业、事业单位...
2022-06-23 10:42:40 1行业新闻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员工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任职期间已经或有可能将要接触、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且离职后应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中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技术业务骨干、营销管理人员、营销业务骨干和有可能知悉...
2021-08-04 07:53:22 0行业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
2022-03-04 21:24:48 0行业新闻
需要了解的是:“保密费的支付是自愿的”目前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要求支付保密费。1、保守商业秘密是员工的法定义务。但要看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商业秘密是否具备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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