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某明涉嫌性侵养女”事件引发持续关注。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区分局4月9日通报,2019年10月对该案再次立案后,进行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侦查仍在进行中。
鲍某明《南风窗》图
王亮表示,鲍某明案目前还在查办过程中,最高检和公安部已经成立了联合督导组前往督导,相信最终会有一个清晰、客观、公正的结果呈现。他仅希望通过由这个案件引发的思考,在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层面提供一定的参考。
不符合事物发展规律,依然需法律特殊保护
红星新闻:根据现有媒体的报道,鲍某明和女孩认识的时候对方还未满14岁,但女孩称发生关系的时候已经年满14岁。有声音认为,这是男方故意钻法律的空子。
王亮:我国刑法规定,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应当认定为强奸。
红星新闻:在鲍某明性侵“养女”案中一个焦点是,女孩是否自愿。我们如何来看待这一问题?
王亮: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表面来看同意、自愿甚至主动与行为人发生性关系,行为人是否就可以当然免责?确实不能一概而论。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展出的“网络茧儿”装置艺术,意在提醒儿童防范网络性侵。资料图
王亮:对。强奸的方式,除了直接的暴力殴打,还有威胁、利诱等。如有些犯罪分子装可怜,博取同情,让未成年人陷入自责等,利用了地位(不对等)与之发生性关系,也可能认定为违背妇女的意志。
红星新闻:有媒体报道,鲍某明出示的聊天记录显示,女孩主动向鲍表达亲昵甚至寻求依赖。如果属实,您怎么看被害人在遭受性暴力后,主动向强暴者表达亲密?
王亮:我认为对于此类现象我们可以从几个层面来看待。
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一书中也有女主被强暴后还要认错的类似表述。资料图
第三,女孩可能表现出的依赖,表现出的自动受虐的倾向等,恰好可以证明此类性侵案件的严重危害性。而且这类案件对于被害人的救助和心理治疗往往过程会很漫长,而且难度会很大。因为被害人已经陷入到了犯罪分子所营造出来的价值观、世界观里,完全被洗脑和操控了。
王亮:我在经手的强奸案中,就遇到过受害者向施暴者表达亲密的情形,是一个继父奸淫女儿的案件。
红星新闻:近年来,您在工作中接触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例,呈怎样的比例?
王亮:相对数不多,绝对数不少。从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比例来看,并不算高;但是从绝对数来说,目前几年确实呈现增长势头。因此,我认为,对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既不用过度恐慌,也绝对不容忽视。
王亮:每个案件都不一样,千差万别。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包括家庭成员内部、近亲属间,以及其他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间性侵害表现出的共性。
红星新闻:孩子如何保护自己免受性侵犯?家庭如何给孩子进行正确的性教育?
王亮:有女孩的家庭,要记住一句话,你可能永远都觉得你的孩子还小,但是,想要实施性侵害的犯罪分子不会觉得你的孩子小。从婴幼儿就开始,父母就要有很强的保护意识。
王亮认为,平时沟通渠道就要畅通,容错机制要建立起来,让女孩无论遇到什么样的状况都愿意跟家长说。资料图
其次,要懂得一些方法,亲子之间的沟通渠道一定要非常畅通,让女孩无论遇到什么样的状况都愿意跟家长说。女孩在给家长说一些事情时,家长能不能容错显得非常重要。家庭容错机制的建立,是一种家庭良好氛围的营造过程。沟通渠道是不是畅通,关键在于父母有多大的包容性。
错误示范:有家长为了取证继续让女孩和侵害人发生关系
王亮:第一时间肯定要报警。一定要切记,把证据保留好,因为要让犯罪分子接受法律的制裁,最终靠的是证据。
王亮:根据每个孩子的自理能力、性格的不同,可能有所不同。我个人的建议,孩子可以单独睡觉,不需要特殊的照料之后,就要考虑分床睡了。特别是像妈妈给儿子洗澡、爸爸给女儿洗澡的情形,我觉得读幼儿园之后,都要逐渐杜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