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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学校规范工作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01 22:20:50 来源: 作者:用户38885    浏览次数:0    
摘要

为了深入推进全市老年教育事业的扎实、健康发展,努力开创我市老年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根据市委老干部局、市老年大学协会《关于开展评选全市基层规范化老年学校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09年、2012年老干部局评选的117所市规范化老年学校中,开展争创市规范化老年学校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

为了深入推进全市老年教育事业的扎实、健康发展,努力开创我市老年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根据市委老干部局、市老年大学协会《关于开展评选全市基层规范化老年学校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09年、2012年老干部局评选的117所市规范化老年学校中,开展争创市规范化老年学校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市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学校的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和老年教育的覆盖面,积极营造“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环境,努力夯实全市老年教育事业根基。

二、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争创市规范化老年学校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6月10日)

召开会议对争创市规范化老年学校活动作出部署,各镇、处要成立领导小组,紧密联系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

各基层老年学校要对照《市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办学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见附件一),对本单位老年教育尤其是办学情况搞好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整改的意见和措施进行边整边改。凡达到规范化办学标准和条件的,填写《市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建设达标自评表》(以下简称《自评表》,见附件二),报各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三)审核申报阶段(6月21日-7月10日)

对照《评估标准》,各镇、处对所辖的基层老年学校进行初审,要严格把关,形成初审意见,并填写《市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建设达标申报表》(见附件三)一式三份,连同相应的《自评表》,报市委老干部局审批(附电子版)。

(四)检查验收阶段(7月11日-8月31日)

市委老干部局组成检查验收组,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观摩等形式,对各镇、处提报的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搞好达标单位经验交流,同时优中选优向市委老干部局进行推荐,并做好迎接市检查验收组的考核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建设活动,为更多的老年人创造老有所学的良好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了切实加强争创市基层规范化老年学校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委老干部局成立领导小组。各镇、处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建设的领导,多在“规范”上做文章,要成立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抓好对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二)加快场所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各镇、处要把争创市规范化老年学校活动作为本年度老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按照时间进度精心组织,严格把好质量关,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同时,加大整合和规范力度,自觉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基层老年学校的办学条件,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完善长效机制,提高办学水平。要以此次争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校舍建设、师资队伍和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力争在3至5年时间,使我市90%的基层老年学校“达标”,有效地推动全市老年教育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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