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反馈评议意见(4月25日—4月27日)。党支部以书面形式向每个党员反馈评议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认真听取党员本人意见。 10、通报评议情况(4月28日—4月29日)。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采取适当的方式,在征求意见范围内公布。 11、拾遗补漏回头看(4月29日后)。完成上述工作后,要进行一次“回头看”,看分析评议阶段的每个环节是否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完成;看本单位党员和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找准,能整改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群众对整个阶段的工作是否满意,并写出转段申请,报县委先教办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