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来宝
  • 供应
  • 求购
  • 企业
  • 展会
  • 资讯

微信公众号

商来宝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教程攻略 »消防隐患排查治理通知

消防隐患排查治理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30 03:39:41 来源: 作者:用户80838    浏览次数:0    
摘要

2012年 月 日0时55分,我区 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各部门、各街道(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将小型公共娱乐、公共住宿、公共餐饮、公共休闲等“四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纳入监管视线。要督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灭火和疏散...

2012年 月 日0时55分,我区 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各部门、各街道(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将小型公共娱乐、公共住宿、公共餐饮、公共休闲等“四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纳入监管视线。要督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切实排查隐患。各部门、各街道(乡、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专项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使用易燃可燃有毒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故障损坏、安全出口不符合规定等突出问题。对发现隐患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难以整改到位的,该停业的要坚决停业、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部门、各街道(乡、镇)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要督促“四小”场所加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从业人员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要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

四、严格工作督查。各单位和街道(乡、镇)要于1月18日前对消防安全问题进行自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清整改责任,及时督促落实,对责任不清、一时整改不到位和情况危急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区政府将于近日开展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全区。

 
举报 收藏 0
免责声明
• 
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51slb.com/news/6525857bd3.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商来宝平台无关,请读者仅做参考,如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请向我们举报,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c)2022-2032 www.51slb.com 商来宝 All Rights Reserved 成都蓝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蜀ICP备2021023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