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移动机械指非道路使用的各类机械,包括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据测算,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污染物,相当于30至50辆小型汽车的污染物排放量。
濮阳市明确市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为:卫都大街以南、濮瑞路以东、晋豫鲁铁路以北、106国道以西区域。市环保部门设立了机动车环境管理办公室,下设执法检查组,负责全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工作。
今后一段时期,市环保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对于在禁用区域内使用未经贴标编号、未达到国Ⅲ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将责令停止使用、清退出场,并依法对施工业主单位处罚、责令整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