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法律意识的提高,合同已成为企业在生产经营、对外业务往来不可缺少的部分。然而合同虽然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但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在日常的经济交往中,一些企业对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法律知识匮乏、合同签订技巧不足,这样就可能导致企业合同出现法律风险,引发合同争议。然而企业处理这些争议纠纷时,不仅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有时还要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合同主体就是在合同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如果签约人是法定代表人,企业应要求其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对方企业的《营业执照》;如为员工代表时,应要求员工提供公司的授权书,以及员工个人的身份证明,同进要仔细审查其授权范围及代理期限等。
1.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一)要约风险
企业订立合同,一般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三种:
不同合同形式其成立的时间与地点是有区别的。
合同标的法律风险
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合同成立的必要因素,没有合同标的就不可能成立合同。合同标的可分为物、权利、智力成果、行为等。不同性质的标的在合同约定时对其要求也是不同的,但无论是何种性质的标的物,在约定时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防范风险。
1.标的物本身合法。
1.在签订合同时,要使用标的物的学名并且要用全称。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法律风险
一、约定不明的风险及防范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一方的履行情况,另一方可行使抗辩权。但抗辩权的行使是专业性很强的,一旦抗辩权行使有误,就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下面笔者就抗辩权的种类、构成要件及相应的法律风险稍作分析,以供参考:
保全措施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法律措施。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
在法律上,确立不可抗力制度的意义在于:一方面,有利于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利益,维护过错原则作为民事责任制度中基本归责原则的实现,体现民法的意思自治理念;另一方面,可以促使人们在从事交易时,充分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在风险发生后合理地解决风险损失的分担问题,从而达到合理规避风险、鼓励交易的目的。
合同法解释二第7条规定:下列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同法所称“交易习惯”:
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
违约是指合同生效后,合同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
(1)继续履行
诉讼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法律活动,它不仅要求参与者对实体法律娴熟,更要求参与者对诉讼程序熟练运用,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企业,如果遇到合同法律纠纷引发诉讼时应如何维护自己权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