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来宝
  • 供应
  • 求购
  • 企业
  • 展会
  • 资讯

微信公众号

商来宝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企业资讯 »新乡市推动装饰装修行业高质量发展

新乡市推动装饰装修行业高质量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03 08:52:01 来源: 作者:用户93660    浏览次数:0    
摘要

 5月11日,记者了解到,为规范装饰装修企业市场行为,推动新乡市装饰装修行业高质量发展,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新乡市支持装饰装修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指出,要鼓励平台发展,通过培育互联网家装平台,支持打造集创意设计、材料研发、采购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做好人才培育,鼓励和支持本地高等院校、民办教育机构、平台企业等组织讲...

 5月11日,记者了解到,为规范装饰装修企业市场行为,推动新乡市装饰装修行业高质量发展,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新乡市支持装饰装修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指出,要鼓励平台发展,通过培育互联网家装平台,支持打造集创意设计、材料研发、采购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做好人才培育,鼓励和支持本地高等院校、民办教育机构、平台企业等组织讲座、开展技能培训,对企业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或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支持。

  加大宣传推介。各级各部门支持平台企业在新乡市举办品牌发布、行业年会等活动,对办展实际支出经费给予50%的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内外结合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新乡市对知名装饰装修企业来新注册的进行“一站式”办理,支持本地中小企业发展,对已纳入统计库且年度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的装饰装修建筑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从事装饰装修的单位,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装饰装修工程或者提供中介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新乡市支持企业严格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技术工人;按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培育优质龙头企业,凡在本市注册的企业,晋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推行失信企业惩戒。对不守法履约、经营不诚信、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对群众质量投诉推诿扯皮等装饰装修企业进行联合惩戒。

  据了解,《措施》适用于注册在新乡市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的从事装饰装修业务的企业。各县(市)政府,凤泉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可参照执行。

来源:新乡市人民政府

 
举报 收藏 0
免责声明
• 
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51slb.com/news/8817113e20.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商来宝平台无关,请读者仅做参考,如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请向我们举报,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c)2022-2032 www.51slb.com 商来宝 All Rights Reserved 成都蓝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蜀ICP备2021023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