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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侵权怎么认定(字体侵权的判定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01 16:57:35 来源: 作者:用户11367    浏览次数:6    
摘要

ta">前言 2007年,美国暴雪游戏公司使用了5款未经授权的字体,被索赔4.08亿元,最终判赔200万元。 2012年,电影《九层妖塔》使用了7个未经授权的字体,被索赔51万元,最终判赔14万元。 2013年,青蛙王子使用了4个未经授权的字体,被索赔50万,最终判赔4.8万元。 2007年起至今,中易与微软之间关于字体版权的争议,已持续十五年之久,至今争议仍未完结。 小小的字体,大大的权利...

ta">前言

2007年,美国暴雪游戏公司使用了5款未经授权的字体,被索赔4.08亿元,最终判赔200万元。

2012年,电影《九层妖塔》使用了7个未经授权的字体,被索赔51万元,最终判赔14万元。

2013年,青蛙王子使用了4个未经授权的字体,被索赔50万,最终判赔4.8万元。

2007年起至今,中易与微软之间关于字体版权的争议,已持续十五年之久,至今争议仍未完结。

小小的字体,大大的权利,关于字体版权的争议由来已久,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司法的不断完善,字体版权的争议更是呈现愈演愈烈的态势。严重的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在《刑法》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已成为完整的一个章节,本文将论述企业经营中如何有效避免字体版权侵权的问题。

一、常见的字体登记保护方式

《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均依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其中,字库、字体通常通过以下方式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1、作为美术作品,进行版权保护

字体的字型是由线条构成的具有一定审美意义的书法艺术,如果字体本身既具有独创性,同时也具有较高的艺术审美价值,则可以认定为美术作品,予以版权登记。例如:汉仪公司的汉仪琥珀体(简、繁)、方正公司的方正喵呜体等。目前版权方通常将一种字体的字库作为一个作品,申请版权登记为美术作品。这种情况下,任何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字库字体的,即构成侵犯其著作权。例如:未经授权,将字库中字体汇编成软件,提供给公众下载使用;或者未经授权使用某些字体用于宣传文案等。

2、作为计算机软件作品,进行版权保护

如果字体本身不具有独创性或已过版权保护期限,则字体本身无法作为作品予以保护,但是如版权方将相关字体汇编成计算机软件作品,通过该软件作品可以以一定方式使用、展现相关字体的,则该软件作品的著作权将得到保护。例如常用的宋体、黑体、楷体等字体,是中国自古以来就使用的字体,并非现在的某个人的独创,即使在古代文字的基础上作出了一定的调整或变化,也并不一定具有独创性。又比如:柳体、颜体、赵体等字体,是中国古代书法家们所创,也早过作者逝后50年的版权保护期限。所以这些字体本身的单字,是无法再作为作品予以保护的。

但是,将无版权保护的字体汇编成的软件作品,仍然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这种情况下,字体文件可以认定为一种由计算机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属于受著作权保护的计算机程序,构成作品。例如:中易公司与微软的版权纠纷诉讼中,中易诉称,从1998年起微软在其先后开发的Windows98/2000/XP/2003等操作系统中,大量预装了中易享有版权的中易GB13000.1/GBK宋体和黑体两副字库产品,但未予签约付费。法院经审理认定,中易GB13000.1/GBK宋体和黑体为常见字体,每个单字与公有领域中长期使用的宋体和黑体难以产生普通人能够识别的差异,不能与公有领域相区分,不具有独创性。但字库本身为计算机软件,微软将中易字库软件编入自身操作系统,使微软客户通过微软系统可以使用相关字库,对中易公司该两副字库享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构成了侵权。判决后,微软公司不服上诉,历经多级法院审理、裁定等,目前中易与微软之间的纠纷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审审理,仍未出具最终生效判决。

3、作为其他作品,进行版权保护

如果字体本身具有一定的独创性,但达不到美术作品所要求的艺术审美价值,则通常以《著作权法》规定的“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即其他类作品予以保护。例如:汉仪公司的汉仪立黑(简)字体。

二、字体版权的权利内容和可免费使用的范围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字体版权的权利内容包括两个大项:第一类是与人身相关的专属权利,如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等;第二类是可授权、可转让的财产性权利,如复制权、传播权、授权他人使用并获得收益的权利等。基于著作权人的上述权利,除有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人使用著作权人的字体,应当获得授权且付费。

《著作权法》规定的可以不经许可、免费使用他人作品的情形有: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可以免费使用他人作品的情形,仅限于个人学习的情形,和新闻报道、教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公益表演等事关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的情形。公司为企业自身的宣传、运营、销售等目的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字体,均可从中直接或间接获益,显然不属于上述可免费使用的情形,均属于商业用途的使用。除了著作权人事先已公告可免费商用的字体,企业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字体应当获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费用。

目前常见的、已在官网声明可免费商用的字体有:方正公司的方正黑体、方正书宋、方正仿宋、方正楷体、方正甲骨文5种字体;仓耳字库的仓耳非白W05等22种字体;站酷字库的站酷仓耳渔阳体等8种字体。这些字体均可通过各字库的官网下载使用。

三、侵权赔偿金额如何认定

目前,在司法判例中通常考察使用侵权字体的数量、频次、使用平台、销量、侵权载体的传播范围等因素,综合酌定予以判决赔偿金额,赔偿标准在每字几千到几百万不等。通常情况下,针对游戏、影视、日用品等销量大、受众广、盈利多且盈利可量化的行业,判赔标准较高。

四、如何避免字体侵权

字体使用在企业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公司应注意做字体版权审查,通常情况下仅在可免费商用的基本字体范畴内使用。

未经著作权人授权,在网络上提供字体包供免费下载的,亦涉嫌侵权,企业应注意不在网络平台上随意下载字体包。如因商标、设计、推广等,需要精品字体的,建议直接向版权方购买,或由专业第三方(广告公司等)提供服务,并由第三方保证获得充分授权。

结语

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得到重视,字体版权公司的维权行动也十分频繁,企业家们应提高版权意识,注重版权审查,避免陷入版权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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