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条件
工商注册地在苏州高新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组织人员申报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5万元,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万元。每人享受一次。
2021年10月12日至11月5日
申报方式
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满一年后,在申报系统提交材料进行申请。企业登录“智汇苏高新”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系统页面(网址:
http://36.154.62.120:8001/),先进行企业注册,按要求完整填报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企业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人员信息。
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申报企业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2.单位填写的《“智汇苏高新”青年人才生活补贴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申请人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中国内地居民提供身份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2.全日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3.与企业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加盖单位公章);
4.一年以上的参保证明;
5.职工填写的《“智汇苏高新”青年人才生活补贴个人申请表》(见附件2);
6.其他规定要求的材料。
以上材料须原件扫描后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并于网上初审通过后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审核时视为不通过。
审核流程
网上初审:2021年10月12日至11月15日
区经发委、人社局对照申报条件,对企业及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是否一致等。其中区经发委负责审核企业资质,区人社局负责审核申请人信息。
线下复审: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
通过网上初审后,申报单位应提交企业及申请人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区人社局进行线下复审。工作人员查验原件,审核无误的,留存复印件。
认定发文:2021年12月
复审完成后,形成建议名单并报经区人才办会议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示有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其他事项
本通知中先导产业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先导产业标准依据区经发委、科创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内容执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