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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与关系(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界定方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24 15:22:45 来源: 作者:用户87674    浏览次数:1    
摘要

如今这年头,貌似没个副业,大伙都活得不够安心,尤其是压力山大的年轻人们,所以越来越多斜杠青年涌现,利用8小时之余,经营自己的第二职业。 不过很多人在准备第二份职业遇到签劳动合同问题时,就有点傻眼了。 大家隐隐约约知道,签双重劳动合同是不允许的。 没错! 虽然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双重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法》第39条有规定: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

如今这年头,貌似没个副业,大伙都活得不够安心,尤其是压力山大的年轻人们,所以越来越多斜杠青年涌现,利用8小时之余,经营自己的第二职业。

不过很多人在准备第二份职业遇到签劳动合同问题时,就有点傻眼了。

大家隐隐约约知道,签双重劳动合同是不允许的。

没错!

虽然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双重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法》第39条有规定: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那怎么办?斜杠生活就要还没轰轰烈烈的开始就要被扼杀在摇篮里了吗?

放心,国家不会影响你搞正经钱的大业的,签不了劳动合同,但可以签劳务合同呀!

那有人又问了: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啥区别?

别急,听我慢慢给您道来!

劳动合同vs劳务合同,表面一字之差,实质大有不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劳务合同属于劳务关系范畴,和劳动关系相比,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01

合同主体资格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自然人,双方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

劳务合同的主体则随意很多,可以是法人之间、组织之间,公民个人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都可没有特别的规定。

02

合同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存在财产关系、人身关系、还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动者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只存在财产关系,提供劳务一方不需要成为用工单位的成员即可提供劳务,获得报酬。

03

合同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的工资除了双方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务者获得的报酬、支付方式、保险等,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法律不会做过多的干预。

04

合同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05

合同内容的法律性质及法律调整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主要条款和内容由《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如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等,属于劳动法的范畴,由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行政法规来规范调整。

劳务合同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强行法规定的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主要由民法、合同法调整。

06

合同的法律责任不同

劳动合同不仅涉及民事责任,还有行政责任,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一般只有民事责任,即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07

合同产生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后,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争议一方要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争议双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仲裁前置的规定。

不过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主体双方对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产生纠纷,法院往往会根据合同所载明的内容和查明的事实来来判定。

如果有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姓名、工作时间、劳务报酬、规章制度及离职等的约定,那就符合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要件。

如果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及日常管理,并从用人单位处领取相应的劳动报酬,且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固定的,持续的,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即人身的依附性及经济的从属性,那可能就会被认定为是劳动合同而非劳务合同。

所以,有时签订劳务合同,也不定就是劳务关系,用人单位别想只签劳务合同来减少人力成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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