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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竟拉扯客车方向盘 卫生院长获刑3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06 22:18:13 来源: 作者:用户85379    浏览次数:1    
摘要

误以为自己坐错高速客运大巴,要求司机停车被拒后,青海一卫生院院长在客车在高速行驶状况下拉扯方向盘,后被车上其他乘客拉离。该卫生院长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被开除公职。 9月10日,青海海东市公安局刊文披露,2019年8月4日15时许,董某醉酒后乘坐由乐都至西宁的车牌号为青B50036的高速客运大巴车,当该车从乐都高速收费站驶入,向西宁方向行驶至高速海东市乐都区...

误以为自己坐错高速客运大巴,要求司机停车被拒后,青海一卫生院院长在客车在高速行驶状况下拉扯方向盘,后被车上其他乘客拉离。该卫生院长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被开除公职。

9月10日,青海海东市公安局刊文披露,2019年8月4日15时许,董某醉酒后乘坐由乐都至西宁的车牌号为青B50036的高速客运大巴车,当该车从乐都高速收费站驶入,向西宁方向行驶至高速海东市乐都区高店镇路段时,董某误以为该车为向外地行驶车辆,自己坐错车辆,遂要求该车驾驶员侯进军路边停车。该要求遭到驾驶员的拒绝后,董某遂抓住高速客运大巴车的方向盘进行拉扯,司机呼叫车上其他乘客将董某拉离,之后,车辆行驶至高速海东收费站后报警。

2019年10月10日,董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经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由海东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同年10月30日,此案移送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3月17日,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因董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董某为乐都区李家乡卫生院院长,判处刑罚后已被乐都区纪委监察委依法依规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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