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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28 06:09:02 来源: 作者:用户77509    浏览次数:1    
摘要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怎样发起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安排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2018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时间范围。 时间安排:全面启动阶段(2018年2月份)、深入推进阶段(2018年2月28日至12月31日)、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巩固强化阶段(2020年1月1日至12月...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怎样发起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安排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2018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时间范围。

时间安排:全面启动阶段(2018年2月份)、深入推进阶段(2018年2月28日至12月31日)、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巩固强化阶段(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四、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领导。

xx

五、区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精神

2月1日,沈海生主任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大会上提出:“打一场人民战争”

5月10日,张前锋副书记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暨2018年禁毒工作会议上提出:“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除恶务尽”

六、我区“扫黑办”机构设置。

高新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扫黑办”)设在管委会三楼第二会议室。

扫黑办主任: 公安分局政委刘军

扫黑办副主任: 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王栋之

联络员: 公安分局民警窦林

七、发现黑恶线索怎么办。

举报电话:xx

举报邮箱:xx

线索上报流程:

1、发现黑恶线索后立即上报本部门主要领导。

2、规范填写《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登记表》、《涉黑涉恶线索移交、接收表》,经“一把手”签字口盖公章后,移送区“扫黑办”。

3、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登记表》、《涉黑涉恶线索移交、接收表》妥善留存,涉及举报人信息的要严格保密,并填写《涉黑涉恶移交线索台账》。

4、每周对线索核查进程进行跟踪。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区取得的战果。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区结合实际情况,着力聚焦建设工程领域黑恶势力。

于2月1日成功破获 “庞某亮、庞某海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

于2月8日成功破获“9.21华为项目聚众斗殴案件”,

截至目前,打掉了盘踞在韩正庄村的“庞某亮、庞某海等恶势力犯罪团伙”以及程庄子村、刘名庄的“杜某、王某等恶势力犯罪团伙”,共抓获涉恶犯罪势力20余人。

于4月份侦破涉恶因素案件“弘仁里小区砂石料强迫交易案”以及“505公交站点强行非法揽客案”行政拘留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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