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0年2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了《内蒙古自治区稀土资源战略储备方案》,其中由包钢稀土提出并实施的包头稀土原料产品战略储备方案获得批准。根据这一方案,包钢稀土将分5年时间对30万吨稀土矿产品及适量稀土分离产品、稀土金属产品进行收储。储备资金预计超过20亿元,主要由企业承担,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贴息1000万,包头市政府贴息1000万,其他资金由企业自己筹措。
邢斌认为,稀土原料产品战略储备意义重大,可在不增加市场供应量的前提下增加稀土精矿产量,减少二次分选带来的浪费以及污染,同时可对市场供应量进行调剂,有效遏制稀土行业内的恶性竞争,有利于我国稀土市场的持续向好和长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