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解释,信用卡恶意透支是从主观和客观上来说,主观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客观上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且“经2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另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为以下这些情况:,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3、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4、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针对信用套现算不算恶意透支,这个需要从以下两种不同观点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