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保证合同合法有效,避免合同签订、履行带来的风险,有效防止和减少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参、控股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和建设工程承包项目中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法务中心制定以下合同管理和签订流程,望各公司严格遵照执行。
一、签订合同前的准备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起草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其中,物资经信计划部负责审核采购合同的各项条款;其他部门审核本专业所有合同的技术条款;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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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约定质量保证期
合同中可以约定质量检验方法、质量异议期:质量异议期尽量延长时间,力争与质量保证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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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约定我公司违约责任的,可采用下列表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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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审查批准和正式签订
合同底稿按程序审核审批定稿后,经办人制作正式合同文本,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合同原则上由对方先签字盖章;并将合同底稿交集团公司档案室存档备案;各公司应留存一份合同复印件备查
三、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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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可中止履行合同,并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提供担保时,我公司应恢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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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于
本办法由法务中心负责解释,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分、子公司,参控股公司的所有合同。
内蒙古东源投资集团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