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来宝
  • 供应
  • 求购
  • 企业
  • 展会
  • 资讯

微信公众号

商来宝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综合资讯 »滥用职权量刑最新标准是什么(滥用职权量刑标准明细)

滥用职权量刑最新标准是什么(滥用职权量刑标准明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02 03:33:50 来源: 作者:用户28191    浏览次数:1    
摘要

为检验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实战意识,加强应急训练,锻炼处置队伍,检查备战状况,查找疏漏,及时整改。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危害,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我院提出演练计划报请院委会批准,准备进行--次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为做好本次演练,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实施方案如下: 一...

为检验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实战意识,加强应急训练,锻炼处置队伍,检查备战状况,查找疏漏,及时整改。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危害,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我院提出演练计划报请院委会批准,准备进行--次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为做好本次演练,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科长为组长,其他相应的医务人员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实战演练工作组。

组长:

成员:

二、职责分工

演练总策划:

演练评估:

物资准备:后勤科

现场秩序维护:

三、预期目的

(一)考核医务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

(二)了解医务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及技术要求的掌握程度;

(三)考验医疗机构的应急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四)检验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疫情处置的知识储备及传染病疫情处置流程的掌握程度;

(五)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并尽快进行完善。

四、演练要求

(一)本次完成参加演练人员动员、培训工作。

(二)提前做好演练物资与演练场地准备。

(三)提前做好演练宣传工作,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群众恐慌。

(四)现场持续维护人员维护演练现场秩序,保证演练安全、顺利进行。

五、参加演练人员

(一)现场指挥:

(二)发热预检分诊台:

(三)发热门诊接诊与病例隔离治疗:

(四)疫情报告:

(五)疫点消毒:

(六)模拟病人:办公室派两名工作人员。

(七)现场照相:

六、演练物资准备

(一)专业参考资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二)通讯器材:电话、移动电话、电脑;

(三)现场文书:电话记录、病历、处方、化验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单等;

(四)取证器材:照相机等;

(五)发热预检分诊台:体温表、口罩、工作帽、手套、消毒物品(84消毒液、碘伏消毒液、消毒液盛放容器、含氯溶液测试试纸)、洗手设施、预检分诊登记本、健康教育宣传单等;

(六)发热门诊及隔离病房:体温表、口罩、工作帽、血压计、听诊器、手套、鞋套、消毒物品(84消毒液、碘伏消毒液、消毒液盛放容器、含氯溶液测试试纸)、喷雾消毒设施、毛巾、拖把、紫外线灯、洗手设施、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紫外线/臭氧空气消毒等记录/表、疫点消毒记录表、健康教育宣传单等。

七、演练

演练背景

门诊医师接诊病人,发现患者疑似传染病人。

场景设计

场景一:发热预检分诊台

发热预检分诊台流程演练。

场景二:发热门诊与隔离病房

一、发热门诊接诊流程演练。(另含传染病病人登记与传染病报告卡填写)

二、病例转送隔离病房隔离治疗。

场景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与报告流程演练。

二、报告方式:电话报告

三、报告时限:自发现第1例2小时内报告。

四、报告的主要内容: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

八、演练结束

(一)由院长宣布本次演练活动结束;

(二)整理演练器材、设备、清理演练场地;

(三)对本次演练进行经验总结,查找应急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并尽快进行完善。

 
举报 收藏 0
免责声明
• 
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51slb.com/news/142b1ecbdb.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商来宝平台无关,请读者仅做参考,如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请向我们举报,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c)2022-2032 www.51slb.com 商来宝 All Rights Reserved 成都蓝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蜀ICP备2021023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