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来宝
  • 供应
  • 求购
  • 企业
  • 展会
  • 资讯

微信公众号

商来宝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综合资讯 »北京巡游出租车8月1日起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北京巡游出租车8月1日起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09 10:05:01 来源: 作者:用户94286    浏览次数:0    
摘要

7月30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称,北京市自2018年8月1日起巡游出租车(不含电动车)每运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以下为通知全文: 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 贵局《关于商请启动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机制的函》(京交运函〔2018〕33号)收悉。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经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将本市巡游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本市巡游出租车(不含电动出租车...

7月30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称,北京市自2018年8月1日起巡游出租车(不含电动车)每运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以下为通知全文:

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

贵局《关于商请启动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机制的函》(京交运函〔2018〕33号)收悉。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经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将本市巡游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本市巡游出租车(不含电动出租车)每运次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

二、请贵局做好政策实施前后的配套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和督查落实,指导出租车企业及时做好燃油附加费明码标价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同时,加强行业管理,规范驾驶员运营行为,强化运营服务质量监管,切实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三、本函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在巡游出租车计价器调整期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已调整计价器的巡游出租车方可收取燃油附加费,未调整计价器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有关事项的函》(京发改〔2015〕68号)同时废止。

专此函达。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

 
举报 收藏 0
免责声明
• 
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51slb.com/news/4cdb72eb64.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商来宝平台无关,请读者仅做参考,如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请向我们举报,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c)2022-2032 www.51slb.com 商来宝 All Rights Reserved 成都蓝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蜀ICP备2021023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