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新个税法实施后的第一个汇算清缴年份,在今年的汇缴申报中,大家都是第一次填报个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但每个项目都用足用对,既充分享受了国家税收优惠红利,又很好地遵守了税收法律法规,你是不是做到了呢?
一、个税基础知识
大多数人都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行个税申报的。这款简单好用的APP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首页显眼位置就有“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这一项,点进去可以看到包括子女教育等在内的六个项目。在逐个了解这些项目前,我们先了解一些个人所得税的基础知识。
我国新个税法将个人所得分为了三大类九小项,如下图。这三大类所得各具特色,适用的征税方式和计税方法也不相同。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大类,通常都由支付人承担扣缴义务,先扣一笔税进行预缴。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由自然人纳税人对上一年的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按特定公式计算全年综合所得应税所得额,就像“年终结帐”,依据最终计算的结果和之前预缴的情况多退少补。
综合所得需要在“年终结账”时汇算清缴,按特定公式计算最终应纳税额。“专项附加扣除”就是综合所得计税公式中的一环。这个公式如下所示
因此,充分准确地适用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可以有效减少个人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达到合理合法节税的目的。
二、逐项了解六大专项附加扣除
上图是个人所得税APP中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截屏。六大项目整齐排列,涵盖了教育、养老、医疗、住房等与个人生活息息相关的几个方面。我们将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为依据,结合税局个税百问百答相关内容,帮助大家逐一了解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抚养子女的,从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到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均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扣除额。
继续教育本身概念广泛,区别于全日制学校教育,是指已经脱离正规教育,已参加工作和负有成人责任的人所接受的各种教育,包含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大病医疗扣除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下面分段解读该项政策。
5.扣除主体方面,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但成年子女的不可由其父母扣除,老人的也不可由子女扣除。夫妻双方都发生大病医疗保险支出的,可以选择由一方全额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项目中,房贷可以是商贷也可以是公积金贷,但一定要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才可以扣除。“主要工作城市”是指任职受雇的城市,如果被公司外派发生实际工作城市与公司所在地不一致的情形,以实际工作城市为“主要工作城市”。如果是无受雇单位的自由职业者,以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为“主要工作城市”。有些纳税人工作地点流动性很强,一年内会在多个城市工作和租房,如实申报即可,税法允许纳税人在一年内分时间段分城市申报住房租金扣除。
3.“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除了准确界定“主要工作城市”外,还需准确理解“没有自由住房”的概念。城市的范围应当理解为该城市的全部行政区域范围,所以在市中心租房但远郊有房的,并不能享受租金扣除。同时,对已婚人士而言,有没有房要以家庭为单位判断,配偶在该城市有房的也算自己有房,不能以房产证上的署名判断个人是否有房。
赡养老人是六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最简单的一项。年满60周岁的老人,可以为承担其赡养义务的子女,或在子女均已去世情况下为承担其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带来扣除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