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龄人员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一)办理地点:户籍所在村(社区)委会;
(二)申请材料: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复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3.社保卡或存折复印件。
二、参保人到达法定待遇领取年龄办理待遇领取
(三)申请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签写到龄领取待遇领告知书。
三、参保人或领取待遇人死亡办理关系注销
(二)申请材料:1.告知承诺书(继承人签字原件1份,无继承人的不需要填写):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3.继承人社保卡或存折复印件;4.填写(注销登记表》;5.注销相关材料(公安、民政、医院或出具证明材料).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