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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选举法是什么(最新工会选举条例实施细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18 20:22:13 来源: 作者:用户30297    浏览次数:0    
摘要

铜官区教育工会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根据铜官区总工会和区教育局党工委意见,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15名。 三、工会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区教育工会筹备组提出建议,经铜官区总工会同意,提交全体会员酝酿,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工会委员...

铜官区教育工会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根据铜官区总工会和区教育局党工委意见,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15名。

三、工会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区教育工会筹备组提出建议,经铜官区总工会同意,提交全体会员酝酿,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10%的比例提名17名,应选15名,差额2名。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会员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人数;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或以不赞成票少的人当选(由区教育工会筹备组研究决定)。

六、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投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方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方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候选人一栏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后面“赞成”一栏内划“○”。划票符号要清晰,另选人姓名要写准确,无法辨认的不计票。

七、选举时设监票人2人,计票人2人,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工会委员会委员的,不得担任监票、计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八、投票结束后,计票人清点票数,监票人核对,并汇总票数报告大会主持人,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是否有效。

九、计票完毕,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首先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然后由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划为序,宣布当选的铜官区教育工会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

十、本选举办法经铜官区教育工会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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