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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解读新税收征管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08 21:39:24 来源: 作者:用户60520    浏览次数:0    
摘要

答:需要。如果超过小微企业纳税标准,那就意味着不能享受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那么就需要补上相应的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方式的,按下列规定申报纳税:(三)纳税人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实际经营额或实际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核定经营额...

答:需要。如果超过小微企业纳税标准,那就意味着不能享受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那么就需要补上相应的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方式的,按下列规定申报纳税:(三)纳税人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实际经营额或实际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缴纳税款。

依据上述规定,有限公司的商户居民企业纳税人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实际经营额或实际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核定征收小微企业超过标准需要补税吗,答案是需要的,会计学堂老会计为你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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