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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物权法关于物业费的收取规定(3种情况可拒交物业费 )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17 07:06:02 来源: 作者:用户34474    浏览次数:0    
摘要

【引言】物业服务属于房地产行业的附属行业,本质上是为房子的业主服务,是为了维护房产的公共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障小区公共财产安全等一体的一项综合性服务,物业服务服务的对象是”人”,但是很多物业公司却搞错了,服务对象变成了”房”。 物业公司压榨业主利益的现象有很多: 1.私涨物业费 2.乱收停车费 3.出售停车费 4.巧增名目将免费项目变成收费项目 5.套取公共维修基金 … 如果只是上列现象也就...

【引言】物业服务属于房地产行业的附属行业,本质上是为房子的业主服务,是为了维护房产的公共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障小区公共财产安全等一体的一项综合性服务,物业服务服务的对象是”人”,但是很多物业公司却搞错了,服务对象变成了”房”。

物业公司压榨业主利益的现象有很多:

1.私涨物业费

2.乱收停车费

3.出售停车费

4.巧增名目将免费项目变成收费项目

5.套取公共维修基金

如果只是上列现象也就算了。

最关键的是:物业公司没有把业主当”衣食父母”,反而是把业主当成”待宰羔羊”,每月催缴费用积极,对待常规工作却不用心

物业公司手握盘剥业主的权力,将物业服务管理抛于脑后,无限追逐利益的!

更有甚者:物业公司甚至勾结黑社会,欺压、压榨小区业主和租户,社会危害极大。

面对物业的这种“光收钱不办事”的态度,很多业主通过不交物业的方式与物业公司刚正面

刚了一轮儿之后,物业公司服务水平不见有任何提升,物业费却是一直在涨,问其理由——不是用工成本上升了、就是物价又贵了,反正就是变着花样的多收钱,可一有事情找到他们,统一回复就是两句话“这事不归我们管”、“这事我们管不了”。

这个怪象始于不合理的物业公司选定流程

多数物业公司、特别是买房时的前期物业,多由开发商单方面指定,根本没有通过物业公司招投标或业主大家选聘

这样一来,业主相当于花钱给自己找了个后爹,高高在上的物业老爷们拿着业主们的钱帮开发商办事也就算了,还为了利润最大化压榨业主。

2021法律规定3种情况可拒交物业费

1.物业擅自提高物业费

物业费是由业主与物业协商一致确定的物业服务费用,并且双方签订有《物业服务合同》,提高物业费属于变更《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需要与业主协商一致。物业擅自提高物业费,业主可拒交增加部分的物业费,提高之前的物业费由于物业提供了相应服务业主不得拒交。

特别注意:由于业主是一个整体,所以需要召开业主大会确定是否同意提高物业费,需要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需要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物业服务未达标

《物业服务合同》当中应当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约定,物业服务未达到约定标准业主可以拒交该项服务的费用。

注意:物业费本身是物业多项服务费用的总和,一项服务不达标业主可拒交该项服务的费用,但并不影响物业收取其他服务的费用。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3.物业违法、违规收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物业服务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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